研究發展與社會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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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調查)多數的青少年清楚身體界線 但5位就有1位認為合意就可以發生性行為!
作  者 :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年  份 : 2012
某高中校學生在校內玩禁忌遊戲,並將畫面上傳網路。事後男方辨稱只是好玩,況且「兩情相悅沒什麼不可以」;女方卻堅稱是被迫性侵,並造成整個人崩潰不敢出門,希望能從此在這個世界消失…。
 
每5人就超過1人認為只要兩情相悅或對方邀請,即可與對方發生性行為。時下青少年性觀念開放了,因兩情相悅而逾越了身體界線,或受他人侵犯而造成未成年少女懷孕的事時有所聞。近日數起小情侶因情愛糾葛而選擇輕生;或因小女友意外懷孕,不知所措而自殺;或受到同學排擠而跳樓…等社會新聞案件發生。這些正值花樣年華的少男少女,有的人喪失了生命、也有人背負終生的心理遺憾或身體健康受損,影響了未來的前程。根據家庭暴力與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對性侵個案中的兒少加害人的統計數字顯示,性侵個案中的兒少加害人從2009年的1,065人,2010年增加到1,484人,到了2011年更提升到2,247人,加害人是未成年的兒童及少年的情形也出現逐年上升的趨勢,若相較於2009年,增幅高達111%!
 
家扶基金會基於26年兒少保護工作的經驗,發現青少年的問題日益複雜,尤其處於21世紀的科技時代,他們可以從網路上獲得各種資訊,包括接觸色情網站或其他傳媒等;此外,大多數的青少年遇到性相關的問題時,通常會選擇以同儕為諮詢對象;但這樣的諮詢管道是否能真正解決青少年的問題,的確令人堪虞!為了解青少年對於身體自主權、性別教育、兩性關係法令認識以及情色資訊接觸等的認知,家扶基金會在2012年特別針對青少年身體自主權認知的意向做調查,探討青少年不論因未成年無法理性判斷而血氣方剛的衝動使然、或網路資訊的便利、或同儕的鼓譟、或情愛態度的演變,是否有可能會在兩性互動過程中傷害了對方、或彼此傷害,而這些結局都可能令人遺憾!
 
家扶基金會在2012年針對全國各縣市(包含外島)12~18歲之國、高中職在學學生進行『青少年身體自主權調查』,在95%信賴水準、誤差值不超過2.02%,有效問卷共2431份,調查報告指出,超過9成3之青少年認為身體界限相當重要,即便面對男女朋友,也不應有不當的身體接觸;然而,每5人當中就超過1人認為『只要兩情相悅或對方邀請,即可與對方發生性行為。』。
 
可見青少年認知和實際行為的發生存在落差;令人不免擔憂青少年是否了解『兩小無猜的代價』?是否明白即使是『合意』的情況下所須要付出的法律責任?甚至在身體或心理的影響程度?此外,也有高達40%的青少年並不清楚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22%的高中職、國中生認為只要雙方同意的性行為,就不必負法律責任。但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29之1條〈也就是俗稱的「兩小無猜條款」〉指出:「未滿十八歲之人對未滿十六歲之男女性交者,仍屬告訴乃論罪。」亦即雙方在未成年情況下,無論合意與否都有可能觸法。由此可知,青少年對法規的無知或錯誤認知,讓他們處於潛在的危險中,更可能年紀輕輕就誤觸法律。在面對法令的不了解,以及網路性資訊氾濫的環境下,致使青少年可能導致的後果不僅是性觀念偏差、人格身心受創。許多研究均指出,性侵害對兒童及青少年產生的負面影響,包括:攻擊行為、孤立及疏離、性雜交、兩性關係困難、精神壓力、罪惡感、易怒…等狀況。此外,在他們成年之後,對人際關係的建立、互動皆產生困難,甚至產生自我否定及低落的自我價值感。因此,在青少年成長的階段,不論家長、老師或社會大眾,都應該積極地幫助他們建立正確的性觀念和價值觀,避免落入被害者成為加害者之暴力循環、以及增加後續各項醫療、安置服務、心理治療…等的社會成本,或可能因一時的不知所措或衝動而失去一條寶貴的生命!  
 
此外,本調查在『家庭及學校對於青少年兩性交友的關懷程度』項目發現,近4成以上家長並不會主動關心青少年的兩性關係,而超過半數的青少年遇到相關問題時也不會選擇向家長求助;顯示出家庭〈長〉對青少年情感發展的疏忽態度。在『青少年週遭環境性騷擾情況』的部分也顯示,每6人青少年中,就有1人仍然與異性家人共用房間,有7%曾遭受家人性騷擾,更有6%家長在青少年面前觀看色情影片,其中國中生的比率還較高中生多一些。換句話說,有些青少年在家庭中不僅無法獲取正確性知識,恐因朝夕處於性危機的環境中,產生性觀念偏差或留下負面陰影。在『青少年兩性關係及性知識諮詢管道』事項上,有38%的青少年曾有被同儕性騷擾的經驗,而當遇到性相關之問題時,64%的青少年選擇以同儕為諮詢對象。對於『青少年接觸情色資訊』的部分呈現出83%的青少年認為色情網站嚴重氾濫,46%的青少年有看過A片,41%的青少年在學校常有機會接觸色情資訊。由此發現,青少年對正確性知識的學習管道堪憂,不論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都須要加強。  
 
家扶基金會何素秋副執行長表示:家扶基金會從事兒少保護工作26年以來,每年受理不少未成年性侵害案件;一方面要協助青少年回歸正常生活,另一方面要和家庭工作,幫助整個家庭建構效能的互動關係。雖然每一件未成年性侵害的後果可能造成兒童及少年生命中的心理創傷,或身體傷害等身心產生影響,乃至不可抹滅的終身憾事之外;還需要投入很高的社會成本,包括心理創傷服務、醫療服務、家庭輔導…等。對於決定生下孩子的小媽媽是否具有正確的親職教育觀念?未來婚姻是否美滿?是否有足夠的經濟能力來撫養孩子?都是值得政府和相關單位投入心力來幫助青少年。家扶基金會更期盼藉由『青少年身體自主權調查』的結果,籲請社會大眾關注青少年兩性交往相關之議題,大家回歸最基本的建立正確性觀念做起,教導子女從拒絕他人侵犯自己的身體,進而積極地學會尊重自己所愛的人,不侵犯她〈他〉的身體,以減少不可彌補的殘局!
 
針對上述的未成年性侵害事件、青少年對法令認知不清、在家庭及學校裡獲取正確性知識管道貧乏、身陷不健康的生活環境等因素問題,家扶基金會根據《青少年身體自主權調查報告》特別提出「三不四要行動」,共同呼籲正視青少年情感問題、兩性議題:

 (一)對於青少年「三不」建議如下: 

1、「不」和他人發生性關係:尊重自己的身體自主權;避免觸法陷危機、減少身心受創。
2、「不」看情色網站:拒絕不良的性資訊來源。
3、「不」侵犯他人身體:即使兩小無猜也要尊重對方。

 (二)對於政府、學校、家庭、個人「四要」建議如下: 

1、政府「要」-建構整合式的網站:政府應執行不同網站資源上的整合,將兩性關係所牽涉的法令問題、諮詢管道、性別教育、性侵害及性騷擾案件求助管道、青少年如何進行自我保護等資訊,以單一整合式的網站呈現,並加強宣導工作,確保青少年可獲得相關資訊無虞。
2、學校「要」-積極推動「兩」性教育:提供家長青少年性教育手冊,讓家長能和子女有書面指導手冊可依循。
3、家庭「要」-教導子女尊重異性:父母親教導子女從拒絕他人侵犯自己的身體,進而積極地學會尊重自己所愛的人,不侵犯她〈他〉的身體,成為孩子的心理醫師。
4、個人(青少年)「要」-主動求助父母師長:青少年碰到困難時,主動向父母或師長求助,尋求正確的問題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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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2年青少年身體自主權調查報告 1.01 Mb 35
  • 您好:我需要做研究報告,應如何取得2012年青少年身體自主權調查報告呢?
  • 您好:

    想請問該如何取得2012年青少年身體自主權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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