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
2014.08.19
高風險家庭處遇的督導模式與工作成效之探討
資料類型
論文
作者
蔡維濬
年分
2012
簡述
研究者採用質性訪談方法,以高風險家庭處遇方案為場域,邀請執行該方案之督導員及社工員各六位為研究對象,運用宋麗玉與施教裕(2010)所擬定之「社會工作處遇的服務項目和結果指標:概念架構及操作定義」為成效指標之參考,進行個別訪談與資料收集。 本研究主要探討高風險家庭處遇服務的社工督導模式,以及在不同督導模式下,社工員在「兒少成長發展」、「成人主要照顧者的改善發展」、「整體家庭功能的增強提昇」、「案家週邊社會支持體系」四大工作成效層面之情形。 研究結果發現六種督導模式,分別為:「優勢觀點取向督導模式」、「生態系統取向督導模式」、「焦點解決取向督導模式」、「詮釋學取向督導模式」、「工具性督導模式」,以及「表達性督導模式」。於工作成效上,經社工員處遇後,在「兒少的成長發展層面」上,不論是一般兒少或是特殊兒少,經相關社會資源輸入後,如飲食、衛生、醫療、教育等系統,已使兒少漸漸步入正常的發展階段,發揮兒少自身之潛能,轉變成身、心、靈皆較為圓滿之狀態;在「成人主要照顧者的改善發展層面」上,原先家中之主要照顧者,因自身疾病因素或自我功能不足之情形,經社工的協助與鼓勵,多可獲得進一步的醫療處置以及良好的社會支持系統,發揮既有之社會功能,減緩低落的心理狀態,並以兒少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以照顧兒少為其目標,提升本有之照顧功能;在「整體家庭功能的增強提昇層面」上,顯而易見的即是主要照顧者與兒少之間,多可站在雙方之立場,彼此接納與尊重,共同為家庭目標努力,各自扮演好應盡之角色義務,維持家庭之順利運行,使整體家庭功能有所提昇;在「建構案家週邊社會支持體系層面」上,經社工員引入正式與非正式資源後,案家危機狀況多可獲得即時性的改善,使家庭狀態趨於穩定,更重要的是案家在此過程擁有能力,當家庭需求無法滿足時,案家主動找尋社會資源以自我協助,預防家庭危機之再次出現。 此外,經不同督導模式下的社工員,其工作成效亦可見其特殊性,如優勢觀點取向督導模式,使社工員在工作成效指標的四大面向,呈現多元的面貌,尤其在「成人主要照顧者的改善發展層面」、「整體家庭功能的增強提昇層面」,以及「建構案家週邊社會支持體系層面」上有突出的表現;生態系統取向督導模式,則在「兒少的成長發展層面」、「整體家庭功能的增強提昇層面」,以及「建構案家週邊社會支持體系層面」上擁有明顯表現;焦點解決取向督導模式,其在「整體家庭功能的增強提昇層面」上多有助益;詮釋學取向督導模式,主要展現於「成人主要照顧者的改善發展層面」。 最後,研究者建議在政策規劃上,政府可強化社會工作督導員職能培訓與效能提升,並將該成效指標納入政策內容與高風險家庭個案管理系統;在實務工作上,建議督導員善用社會工作理論於督導過程,並建構出屬於自身的督導模式來模塑社工員的工作表現,以及實際運用該成效指標於處遇工作中。
出版社
國立政治大學
頁碼
1-246
連結
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83675384239076312294
備註
家扶研究協助申請
冊/卷
碩士
會刊抬頭
社會工作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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