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
2014.08.19
社會工作者對經濟扶助家庭受拒經驗、歸因與因應方式之研究-以某基金會為例
資料類型
論文
作者
胡裕敏
年分
2013
簡述
在社會工作服務中,因著社會文化脈絡變遷,主動求助的服務對象已相較過去為多,且目前多數非營利組織皆提倡社會大眾可主動求助。但是在實務工作場域中,卻也有著主動求助的服務對象在服務過程中有拒絕服務的情形。 對於不同背景的社會工作者而言,會造成什麼影響,而當社會工作者面對這些拒絕經驗時,會如何去解讀服務對象的拒絕行為,又再如何面對服務對象的拒絕行為並與之工作呢? 本研究旨在探討社會工作者在與服務對象工作的過程中,面對服務對象之拒絕經驗、歸因情形與因應方式間的相關性。 一、本研究的受訪者背景資料部分,男女性別比例為一比三,受訪者年齡多分布於26-35歲;社會工作年資平均為6.37年;從事經濟扶助業務年資為4.08年;近五成此為第一份社工實務場域工作;超過九成無督導經驗。 二、社會工作者之受拒經驗中,以拒絕義務配合的經驗頻率較高;面對拒絕行為的歸因情形,偏向歸因於案主缺失比例最高,其次為歸因於自己工作不投入與關係不佳為多;在因應方式選擇上則是以面對問題的方式為主。 三、社會工作者的背景資料中的性別、畢業科系與社會工作年資,對受拒經驗有差異存在;最高學歷、專業證照、社會工作年資與現任職稱,對歸因情形有差異存在;僅畢業科系對因應方式有差異存在。 四、社會工作者的個人背景與受拒經驗、及其歸因情形間有相關性存在,但是在因應方式的選擇上則無存在相關。 五、社會工作者的個人背景、受拒經驗與歸因情形三者,以歸因情形對因應方式有較高的預測力存在。 根據以上研究結果,本研究提出以下建議: 一、於學校課程中加強學生對於服務對象文化的了解,並熟悉華人文化下特有的拒絕形式。 二、促進社會工作者間的討論與分享,並強化社會工作者自身的反思能力。 三、辦理員工訓練及維持實務場域對社會工作者提供的支持網絡。
頁碼
1-132
連結
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5500408465951402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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